问题 | 单位集体房屋产权归属应如何界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协商订立合同时,当事人通常会就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作出约定,约定某一方违约后应按照实际违约状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抑或规定违约所引发之损害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法。 由此可见,违约金这一制度具有惩戒性特征,其存在并非基于违约方须对非违约方造成损失为前提条件。 通常而言,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上限不得超出实际损失的30%。 但若该约定过高或过低,非违约方皆有权诉诸法院请求予以调整增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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