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和违约金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定金与违约金之间的法制分析,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首先,违约金需要违约行为的事实作为其产生效力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只有出现了违约行为之后,才会启动对违约金的支付程序; 然而,定金却主要依赖于预先支付这一机制,自定金交付的那一刻开始,定金协议便正式生效了。 其次,在对责任承担形式的要求上,二者也存在明显差异; 再者,从数量方面来看,订约时所约定的违约金须参照实际可能遭受的损失来设定,但对于定金来说,其与实际损失并无直接关联性,仅对定金的总额作出最高不得超过整体数额的百分之二十的限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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