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营损失赔偿标准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业利益损失费用的赔偿标准,需由导致损失之具体原因为准来确定。
若系由违约所致经济损失,通常按照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理应能够预见的违约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损害程度予以赔偿。 违约行为,乃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规定之义务的行为。 它是构成违约责任的首要条件,欠缺此要素,则无违约责任可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