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金能否与解除合同并存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能。
律师解析:
一般不能并存。
1、我国实行的是补偿性违约金,违约金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提前确定。 补偿性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弥补,解除合同与支付违约金在这里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 2、要想获得全部补偿性违约金必须以继续履行合同为前提。 补偿性违约金包括了因违约行为而造成直接损失及可得性利益损失,可得性利益只有在合同履行完毕时才能产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585条
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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