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转让股份后需要承担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股东转让股份后对于债务的承担情况较为复杂,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般而言,股东通常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来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当股权转让完成后,倘若原股东已经圆满地履行了出资义务,那么此时他只需以其在转让股份时所对应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 而转让后的新股东,则按照其受让的出资额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要是股东存在未如实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等不良行为,即便已经将股份转让出去,在其未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这个范围内,依然有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的责任。 另外,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如果双方约定由原股东承担特定的债务,并且该约定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原股东就应当按照约定来承担债务。 综上所述,不能简单地认定股东在转让股份后就一定需要承担债务,必须综合考虑各种具体情况,通过仔细的分析和判断,才能准确地确定股东在债务承担方面的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公司股东,将股份转让给小李后,公司出现债务问题。争议点在于小朱是否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小朱称自己已履行出资义务,小李则怀疑小朱此前有未如实出资情况。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已圆满履行出资义务,那么他只需以转让股份时对应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转让后的小李则按受让的出资额承担相应责任。 2、若小朱存在未如实出资或抽逃出资行为,即便股份已转让,他也可能要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3、若双方在股权转让时有特定债务承担约定且不违法,小朱应按约定承担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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