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欠款名下的公司会被执行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个人欠款和名下公司的财产执行之间有着相对的独立性。
不过,要是出现了以下这些情形,名下的公司就有可能会被执行。 其一,当个人与公司的财产出现混同的情况,这就使得很难清晰地区分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很可能会被判定为滥用了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 因为这种混同,公司的财产就有可能被拿来用于偿还个人的欠款。 其二,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公司为个人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并且这个担保是合法有效的。 那么,当个人的欠款还没有还清的时候,公司的财产就有可能会被执行,以此来实现担保债权。 总而言之,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只要个人有欠款,就一定会执行名下公司的财产。 这需要我们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仔细的判断和深入的分析,不能轻易下结论。 案情回顾: 小朱欠小李一笔款项未还,小李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争议点在于能否执行小朱名下公司财产。一方面怀疑小朱个人与公司财产混同,另一方面不清楚公司有无为小朱债务作担保。 案情分析: 1、若经调查发现小朱个人与公司财产混同,难以分清界限,这种情况可判定小朱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那么小朱名下公司财产有可能被用来偿还其个人对小李的欠款。 2、若有证据证明小朱名下公司为其个人债务向小李提供了合法有效的担保,当小朱欠款未还清时,公司财产就有可能被执行以实现担保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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