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股东也要承担无限责任的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作为股东是否需承担无限责任,这得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下,通常来讲,夫妻仅仅是以他们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作为限度,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公司则是以其全部的财产来对自身的债务负责。 在此种情形下,夫妻是无需承担无限责任的。 然而,倘若出现以下这些情况,夫妻就有可能需要承担无限责任: 其一,夫妻过度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所享有的有限责任,通过这种方式来逃避债务,并且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损害。 那么,法院极有可能会否定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要求夫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也就是要承担无限责任。 其二,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出现了混同的现象,难以进行明确的区分。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总之,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地认定夫妻股东就一定承担或者不承担无限责任,必须要根据具体的法律事实以及相关的证据来进行准确的判断。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法律的公正与公平,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二人作为股东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后公司经营不善欠下债务,债权人要求小朱和小李承担无限责任。小朱和小李认为应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双方就夫妻股东是否担无限责任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小朱和小李仅以各自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夫妻无需担无限责任。 2、若夫妻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或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难以区分,夫妻可能需担无限责任,具体要依事实和证据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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