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人不是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称作公司法人。
通常情况下,公司法人的行为就等同于公司的行为,所以只要法人没有滥用职权等过错行为,一般是不用拿自己的个人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的。 不过呢,要是法人做出了损害公司利益的不当行为,像恶意转移公司财产这类的情况,那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就有可能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从法律的规定层面来讲,公司是要用它全部的财产去对公司的债务负责的,而股东则是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界限来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人在作为公司的代表执行职务行为的时候,通常都是由公司来承担责任的,但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之下,就可能需要法人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了。 总而言之,不能轻易地就下结论说公司法人不是股东就肯定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去进行仔细的判断和深入的分析,这样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因经营不善欠下大量债务。小胡作为债权人要求小朱用个人财产偿债,小朱拒绝,称自己无过错不应担责。后经查实,小朱曾有恶意转移公司财产行为。争议点在于小朱是否需用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若无滥用职权等过错行为,不用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小朱起初拒绝偿债有一定法律依据。 2、但小朱存在恶意转移公司财产的不当行为,在这种特定情形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朱可能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小胡要求其偿债有合理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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