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跟父母开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讲,当和父母一同开办公司时,如果这家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那么通常情况下,人们只需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来承担责任,而不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不过呀,要是出现了一些法定的情形,就比如股东滥用了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借此来逃避债务,并且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就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啦。 要是开办的是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呢,那投资人就必须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所以呀,不能随随便便就认定和父母开公司就一定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得结合公司的组织形式以及具体的经营状况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全面的判断才行。 首先要明确公司的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还是合伙企业,然后再根据实际的经营情况,看是否存在股东滥用权利等法定情形,或者企业是否属于个人独资或合伙形式,通过这些方面的考量,才能准确地判断出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与父母一同开办公司,公司前期经营良好。后公司出现债务危机,债权人要求小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争议点在于小朱是否应承担此责任,小朱认为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自己仅应以出资额为限担责,债权人则认为小朱存在滥用权利逃避债务行为。 案情分析: 1、若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情况下小朱只需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若债权人主张小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需证明小朱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且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法定情形。 2、若公司是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小朱作为投资人则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需结合公司实际组织形式判断小朱责任承担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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