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追加股东执行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公司如果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是不能直接就把股东给追加来执行的。
因为公司本身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它得用自己全部的财产去对公司所欠下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过,要是股东有那种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并且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像股东出资不真实或者抽逃出资之类的情况,那在特定的条件下,债权人是可以申请把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的,让股东在他没有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那个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去承担责任。 但这里有个特别需要注意的点,那就是债权人必须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股东确实存在上述这些不当的行为。 要是证据不够充足的话,就不能随随便便地去追加股东来执行,必须得有确凿的证据支撑,这样才能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错误的执行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所在的公司拖欠小朱工资。小朱想要追加公司股东小李为被执行人。小朱认为小李有抽逃出资的行为,但小李坚称自己无任何不当行为。小朱没有足够充分的证据,就向法院申请追加小李为被执行人。 案情分析: 1、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一般以自身财产担责,不能直接追加股东执行。 2、若股东有滥用独立地位、有限责任行为如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等,债权人可在特定条件下追加股东执行,但需充分证据。小朱无充足证据申请追加小李,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应支持小朱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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