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简易注销后股东个人债务咋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公司进行简易注销后,其股东所背负的个人债务依然得由股东个人来承担。
这是因为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会以自身的全部财产去对公司所面临的债务负责。 而股东,他们仅仅是以自己当初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度,来对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倘若在公司完成注销之后,人们发现股东存在出资不实,也就是实际出资未达到其应出资的数额,或者有抽逃出资的行为,这种行为使得公司的债权人的利益遭受了损失,那么此时,债权人就有权利要求股东在其未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这个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的责任。 不过,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要想证明股东存在上述这些行为并且能够成功追究其责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需要我们去收集足够充分的证据才行。 比如说,要找出股东出资不实的相关凭证,或者抽逃出资的具体轨迹等。 总而言之,公司的简易注销并不能让股东逃脱其个人的债务责任,债权人可以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法律措施,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的公司进行了简易注销。小朱作为股东背负个人债务。小李是小朱公司的债权人,他认为小朱存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行为,导致自己利益受损,要求小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小朱则否认自己有这些行为。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公司简易注销后,股东个人债务仍由股东承担,以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为限。 2、若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需充分证据,如出资不实凭证或抽逃出资轨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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