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百分之一的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仅有百分之一持股比例的股东,一般是无需承担连带责任的。
在公司的法律体系里,股东主要是以自己所认缴的出资额为界限,对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除非出现一些特定的法律情形,像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通过这种方式来逃避债务等行为,进而致使公司的人格被否定,在这种情况下,该股东才有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可能。 比如说,有的股东会利用关联交易这种手段,把公司的财产偷偷转移到自己名下,这对公司的债权人利益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损害,在此种情形下,法院很可能会作出判决,让该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仅仅凭借持股比例仅仅为百分之一这一个因素,是绝对不能直接就认定该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总之,我们不能仅仅依据持股比例这一个单一的条件,就去确定股东到底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必须要综合考虑具体的法律事实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经过细致的判断之后,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公司持股1%的股东。公司负债后,债权人小丽要求小朱承担连带责任。小朱拒绝,称自己仅持股1%不应承担。小丽认为小朱可能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财产的行为,但小朱坚称没有。双方僵持不下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按照正常规定,小朱仅持股1%,一般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2、若小丽能证明小朱存在如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财产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小朱才可能承担连带责任,不能仅因持股比例判定小朱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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