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欠款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讲,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有着自身的财产,当遇到债务问题时,会以这些财产来承担责任。
股东,通常只是以他们的出资额为界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然而,要是出现了一些不良情况,比如股东滥用了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想方设法去逃避债务,这对公司的债权人利益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害。 像股东把公司财产和自己的财产弄得混淆不清,或者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这些行为,那么股东就必须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在公司进行清算的过程中,如果股东没有履行清算的义务,使得公司的财产流失了,导致债务无法得到清偿,这种情况下,股东就应该在他们造成损失的那个范围之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公司欠款了,股东就肯定要承担责任,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准确的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的公司欠小李一笔钱。小朱作为股东,公司财产与他个人财产存在混淆情况,小李认为小朱应承担连带责任,小朱则认为公司债务应由公司财产承担,自己仅以出资额为限负责。同时,在公司清算时,小胡作为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致使公司财产流失,小丽作为债权人要求小胡承担赔偿责任,小胡拒绝。 案情分析: 1、小朱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淆,属于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的情况,损害债权人利益,小李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合理。 2、小胡未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财产流失、债务无法清偿,根据规定,小胡应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小丽的要求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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