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一方借债另一方需承担责任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要是同居中的一方去借钱,那另外一方一般是不用去承担这个债务责任的。
不过,如果这个债务是用在同居的双方一起生活,像是一起住房子,或者是一起去做些生意经营之类的这些共同利益的事情上,那另外一方就很有可能得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从法律层面去瞧,个人的债务那肯定是得由债务人自己来承担的。 但是,如果可以有证据证明这个债务是因为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才产生出来的,按照《民法典》里面的相关规定,另外一方就需要对这个债务承担共同还款的责任。 比如说,双方一起租房子,这租房的费用产生的债务,那肯定可以认定是用于共同生活的,这时候另外一方就得承担责任。 可要是仅仅只是一方为了自己个人的消费而去借的钱,那通常情况下另外一方是不需要负责的。 总而言之,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借款用途以及其他实际的情况来仔细判断另外一方到底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同居。小朱向小胡借了一笔钱,小胡要求小李共同偿还。小朱称这笔钱用于自己购买奢侈品,与共同生活无关,但小胡认为他们同居,小李就应共同偿还。小李则表示自己不应承担这笔债务,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借款确实仅用于个人购买奢侈品,属于个人债务,按照法律规定,小李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2、小胡若想让小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需证明这笔借款用于小朱和小李的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否则其要求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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