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货款被起诉可以用原货抵账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层面的规定来看,当双方当事人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其中一方是可以运用原有的货物来抵账,以此清偿所拖欠的货款的。
这其实是债务抵销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具体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其一,双方彼此之间都负有债务,并且债务所涉及的标的物种类是相同的,品质也保持一致。 这意味着用于抵账的货物与所欠货款在本质上是相匹配的。 其二,双方所承担的债务都已经到达了应当清偿的期限。 只有在这个时间节点上,抵账行为才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 其三,双方的债务都不属于不得进行抵销的那一类债务。 比如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债务等就不能进行抵销。 倘若完全符合这些条件,那么通过原货抵账的方式就是合法且有效的。 然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一定要妥善地保留好相关的协商证据,像书面形式的协议等,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后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纠纷。 倘若双方在抵账这件事情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仍然需要依照法院的判决来履行还款的义务。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有生意往来,小李拖欠小朱货款。小朱提出用自己原有的货物抵账清偿货款,小朱认为货物与货款本质匹配,债务都已到期且非不得抵销的债务,但小李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提出的抵账满足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和品质相同、债务到期、非不得抵销债务这些条件,抵账本应合法有效。 2、由于小李不同意,双方未达成一致,那么就不能以原货抵账,仍需依据法院判决来履行还款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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