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死了无子女配偶有房子可以抵债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当债务人不幸离世后,其遗留下来的财产有责任用来清偿生前的债务。
首先,倘若债务人仅拥有一套房子,并且这套房子是他日常生活所不可或缺的,那么通常是不可以直接将其用于抵债的。 这是因为法律的宗旨在于保障债务人及其家属能够拥有基本的居住条件,让他们有安身之所。 然而,假如这套房子存在多余的面积,或者它并非是生活所必需的,此时债权人就可以在法院的监督和主持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如进行拍卖等操作。 通过拍卖这套房子所获得的价款,就可以用来清偿债务人所欠下的债务。 另外,如果债务人还有其他的遗产,像存款、车辆之类的,那么应该首先动用这些遗产来清偿债务。 只有当这些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对房子等财产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总之,在面对债务人死亡后房子是否可以抵债这个问题时,不能一概而论,必须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通过合法的法律程序来进行准确的判断和处理,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妥善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后不幸离世,小朱仅留下一套房子。小李要求用该房抵债,小朱家属小胡称这是基本居住房不能抵债。小朱还有少量存款。双方就房子是否抵债产生争议,小李认为房子可以抵债,小胡认为不可,而存款可先用于偿债。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的存款足以偿还债务,那应先动用存款偿债,房子不应抵债,因为要保障家属基本居住权。 2、若存款不足以偿债,需看房子情况,若房子面积有多余或并非生活必需,则可在法院监督下拍卖偿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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