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权行使的对象是谁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位权,它的行使对象,指的是债务人的相对人,就是那个债务人所拥有债权的债务人。
在法律范畴里,代位权这回事,就是当债务人那家伙懒懒散散地不积极行使他到期的债权,给债权人带来了损害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跑到人民法院去,请求以自己的名义来代替债务人行使他的债权。 不过,这里有个小例外,就是那种债权专门只属于债务人自己的情况,就不能行使代位权。 举个例子,就好像A欠了B钱,到了还钱的期限却没还,与此同时,C又欠着A钱,也到了还钱的时候,可A就是不去向C要回钱,在这种情形下,B就有权利去行使代位权,直接向C主张让他还钱。 这里得特别注意,行使代位权可不是随便就能行的,得满足好多条件,得保证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是合法的,得已经到了还钱的期限,还得不是那种专门只属于债务人自己的债权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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