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清偿顺序是先立案先清偿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普遍的情况之中,究竟哪些债权人具有优先的清偿权利,这并不简单地由案件立案的先后来决定。
清偿顺序的确定通常是依据一套明确的合法的规则。 比如说,当我们步入当前的破产程序时,那些有着财产担保的债权就会比普通债权更优先获得清偿。 然而,对于普通类型的债权而言,通常是根据债权本身的性质以及法律所明文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 举例来说,往往劳动债权相较于一般的商业债权,其清偿的顺序和比例会更为提前与高额。 若同时出现了不同的债权人针对相同的债务人提出行使强制执行的请求,并且在该债务人的可用财产无法完全还清所有债务的情况下,倘若各方面都未曾设定担保物权或其他优先受偿权的话,那么通常会依照执行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时间顺序来进行清偿。 但是,假如被执行者本身为企业法人,且符合破产状态的资格,那么我们应当寻求通过启动破产程序的方式来进行全面和统一的清偿。 总的说来,维护和保障债权人的清偿顺序需要综合考虑到诸多复杂的因素以及具体的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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