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权诉讼主张的范围有哪些内容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代位权诉讼之诉求的范畴,原则上是受到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额度限制的。
具体而言,这包括了主债权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等款项。 然而,那些专属属于债务人自己的权益,例如由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或者继承关系而产生的给付款项请求权; 或是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赔款及人身伤伤害赔偿请求权等人身利益,这些权利皆不能成为代位权诉讼请求的范畴。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必须有债务人未努力行使其到期债权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害的前提条件。 此外,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为实现代位权所产生的任何必要费用,都将由该债务人承担。 需要强调的是,代位权诉讼必须通过向指定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方式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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