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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内容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通常得具备这些构成要件。
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那可是有着合法的债权,而且这个债权已经到了该履行的期限。
就好比你借给别人钱,借条写得明明白白,到了还钱的时间点,这就满足了第一个要件。
其次,债务人得是怠于行使自己的到期债权。
啥意思?就是说债务人明明有权利去要回属于他的钱,却既不通过打官司,也不通过申请仲裁的方式,向他的债务人去主张那些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
再者,债务人这种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得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一般就是债务人没啥钱还债,使得债权人的债权没办法实现,就像你急着用钱,可借你钱的人却没钱给你。
最后,债务人的债权不能是专属于他自己的那种债权。
像那些基于扶养、抚养、赡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还有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等这些权利就不行。
总之,只有把这些要件都满足了,债权人才能依法去行使代位权,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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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5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