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全债权的代位权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债权人的代位权,这是在债务人未积极行使其对第三方所拥有之权利从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之际,为了维护自身债权安全,债权人得以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对第三方的权利。
这种权利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债权必须是依法产生并且已经届满; 其次,债务人应当怠于行使其已到期的债权,并因此给债权人带来了实际损失; 再者,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并非专属其个人所有。 值得注意的是,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权范围内。 此外,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应由债务人承担。 在司法实践中,债权人需要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实现代位权,经过法院的裁决之后,次债务人将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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