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权以谁的名义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当债务人有意或无意地迟延履行其所应支付的到期债务时,如果此举给债权人带来了损害和不利影响,则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然而,倘若该项债权被明确认定为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财产权利,那么便不适用上述的代位权规则。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代位权诉讼通常会将债权人作为原告,而将次债务人作为被告,同时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 值得注意的是,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其所能主张的范围仅限于其自身所拥有的债权。 此外,行使代位权所需承担的相关费用,应当由债务人自行承担。 总的来说,代位权的行使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一种以债权人自身名义进行的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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