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行使权谁为原告人提供证据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代位权之诉的过程中,债权人也即是代位权人通常会作为原告出现,而根据有关规定,原告在大多数情况下应当负担起举证责任。
在此类诉讼案子里,原告需要提供以下几个重要的证明材料: 首先,他应该提供存在合法且有效的债款债务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合同书、借款凭证等等。 其次,原告需提供证明债务人未能积极实施其到期债权的相关证据,例如确凿的事实来显示债务人并没有选择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方式对次债务人提出任何要求。 再者,他还需提供证据来表明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了必须要偿还的期限。 最后,原告还应提供证据,以证明债务人针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并不属于其专属所有。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这些证据被其他方或者第三方所掌控,由于客观原因导致原告无法自行收集的话,他们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进行调查取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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