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代位权提前行使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位权之行使时机必须满足特定的法定要件。
依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债权人启动代位权程序的前提通常是债权届满之时。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势下,债权人仍然可以依法提前行使代位权,比如当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已接近诉讼时效的最后期限,有可能给债权人实现其债权造成妨碍和危害; 又或是在债务人的债权面临着未能如期申报破产债权、从而无法享受获偿权利的风险等情况发生之际。 需要指出的是,代位权的发动应当通过诉讼途径予以实施,即由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提出申请。 同时,行使代位权的范畴以不超过债权人自身的债权数额为准。 在此过程中,必须特别谨慎,确保代位权的实行不得侵害到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院将会依据实际情况对案件进行全面深入地审查与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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