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之债的追偿权是多少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联接债务关系之中,对于已经完成其应承担义务的当事人而言,他们有资格从其他联合债务人处追偿超出自身分担比例以外的损失。
在处理这类分摊额的问题时,我们通常会依据相关法规条款或是经过双方共同协商而定下的契约。 倘若在此过程中无法找到清晰具体的约定或协商无果,就需要依照现行法条来判定各个参与方所享有的份额是否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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