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追偿以后还能起诉对方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在采取代位追索程序之后,我们将无法对该事件中涉及到的同一主题再发起诉讼。
这里所指的代位追索指的是我们已经以代位者的身份来主张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我们已经收到了相关的补偿或达成了相应的处理协议,那么通常情况下我们就不能重复先前的起诉步骤。 然而,若代位追索的结果未能完全填补我们所遭受的经济损害,并且在此过程中有新生事实和良好理由的出现,又或是在代位追偿过程中所涉及的违法行为破坏了结果的公正性,那么这或许会成为一种特殊的例外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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