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追索期限三年怎么算利息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债务追索期为三年的利息计算准则,首先需要审视的是双方在债务关系建立之初是否就利息事宜作出了明确的约定。
若存在相关约定,则应依据该约定进行计算; 反之,若无任何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则通常被理解为无需支付利息。 然而,若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主张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费用,且此部分利息的计算标准往往可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参考。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