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几年不还就算作废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借款纠纷方面的法律时效规定一般定为三年。
在此三年期限之内,如债权方未能有效地向债务方提起要求偿还欠款的主张,而债务方亦未明确表达出愿意履行此义务的态度的话,那么自超过该时限后,若债权方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且债务方借此以诉讼时效已过作为抗辩理由,则债权方可能面临失去胜诉机会的风险。 然而,在这三年时间内,若债权方曾向债务方提出过索偿要求或债务方曾作出过承诺偿还欠款等行为,则诉讼时效将被视为中止,并需从新开始计算三年的有效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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