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追诉时效二十年的特殊情况是有哪些方面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状况下,债务追索的诉讼时效时长为三年,然而,若存在特殊情形,时效则可相应地延长至二十年之久。
举例来说,若权利主张者当时并无或未曾意识到其权益已受侵害,那么自权利受损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过二十年之后,人民法院原则上将不再提供保护。 然而,如遇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视权利申请者的请求而酌情延长对此类案件的司法救济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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