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法院执行十五天后,还是还不起钱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法院执行期为十五日之后,债务人仍旧无力偿还欠款给债权人,那么法院将有可能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
这些措施可能包括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更为全面且深入的调查与处理,这其中就涉及到诸如拍卖其名下的房产、汽车以及其他具有经济价值的资产等方面。 除此之外,法院还有可能对债务人的高消费行为加以限制,比如禁止其乘坐飞机、高速铁路的豪华舱位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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