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前财产保全一般是什么案件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各类纷繁复杂的民事争议案件之中,如常见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以及关乎婚姻与家庭和谐稳定的各类纠纷等,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措施被广泛适用。
该项举措的主要意图在于,为了防止债务人在正式提起诉讼之前,通过恶意转移、隐瞒或者破坏相关财产等手段,从而确保未来法院所作出的生效法律裁决能够得以顺利且有效地执行。 案件之一便是在众多借贷纠纷事件中,由于担心出借人会恶意提前处理掉自己的所有资产,而采取此类举措。 另一则典型案件为,交通意外事故在导致赔偿纠纷之时,财产保全可以有效预防责任方随意处置重要财产,例如车辆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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