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执行后没钱还可以拘留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接受执行请求之后,若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之资金,则通常并不会立即采取拘留措施。
然而,倘若被执行人具备将欠款付清的经济实力却故意规避拘押责任,或涉嫌有意隐藏、挪用资产以逃避执行责任等恶劣行径,此时则其面临被拘留的风险便陡然增加。 在执行过程当中,法院将会依据各类参考要素进行全面考量,如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是否愿意履约以及所持态度等。 假如被执行人能够积极配合并真实申报个人财务状况,尽管当前面临短期内无法偿债的困难,那么通常会采纳实施部分限制高阶消遣活动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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