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强制执行条款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证处强制执行条款的具体定义如下所述,即在经过公证机关依法确认的、以债务清偿作为核心内容且明确标注出债务人自愿同意承受强制执行义务承诺的债权文书中,当债务人为履行或部分履行其应尽义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具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债务进行强制执行。
此项规定为债权人实现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一种更为便捷、高效的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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