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保全后法院不予执行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在债权保全之后,未能得到法院的执行许可,阁下首先需明确法院不予执行的具体缘由。
其原因或许在于申请材料的缺失、不符合法定程序亦或是存在着其他法律上的限制因素。 对此,您可以向相关的法院提出请求,让他们详细地阐明无法进行执行许可的原因。 假如的确是由于相关程序或材料存在瑕疵,那么请迅速予以补正完备。 然而,倘若法院所做出的决定确实存在错误,那么您便有权利向上一级法院提交复议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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