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公证书法院的认可度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制执行公证书在司法审判机关的认可程度普遍较高。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且具备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可作为诉讼执行案件的重要依据来使用。 这表明,若债务人无法充分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公证文书所标注的债务义务,债权人可依此授权,直接向司法审判机关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法庭在核实公证文书的合法性与真实性的基础上,往往会对其表示认可并予以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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