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约定还款期限的保证人如何计算保证期间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双方并未就还款期限作出明确约定,那么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便应从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请求的宽限期届满之时算起。
由于并无关于还款期限的约定,债权人可随时向债务人主张债务,但需为债务人预留一段合理的宽限期作为缓冲。 一旦宽限期届满,保证期间随即开始计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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