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与代建商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完全是可行的策略。
定金是在合同签订直至履行期间内,由一方预先交付一定数额的货币或者等值于该金额的实物资产,用以确保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在此环节中,实际履行定金支付义务的一方通常被称作"定金支付方",而接受定金的一方则被尊称为"定金接受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的确有权通过协商约定由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此作为债权归属以及保障措施的重要手段。 若债务人为履行其债务,定金便应当作为价款与债务总额相互抵销,或者充当对债务人的追索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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