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被告没钱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债务人暂且无法履行负债时,他可以尝试与债权人合作,以寻求分期付款、推迟偿还或者降低借款金额等方式解决问题,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共识。
2.一旦债权人对此提议持反对意见或者不愿妥协,并决定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此时被告方应该勇于站出来进行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获得分期偿还欠款或者规定期限内还款的判决结果。 3.倘若债权人不愿意接受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的建议,并且法庭也未予以支持,那么债务人将被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全额偿还所有债务。 4.如果债务人确实无力支付欠款,即便债权人在诉讼间胜出,法院执行部门也会意识到在债务人无任何财产的情况下,执行工作将变得异常困难。 5.依据法定程序,人民法院有权运用国家强制力,根据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中所明确的具体执行内容,强制要求民事义务人履行其所承担的义务,从而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和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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