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能力执行还款的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债务人无法履行偿还责任,情况则变得颇为棘手。
首当其冲的即是对债务人财务状况展开全方位的探查与评估,其中便包括了但不仅限于其名下的房产、机动车、储蓄存款以及各项投资收益等等。 倘若经过严格核实后确认并无适用的执行财产存在,那么法院或许会采取措施暂时终止当前的执行行动流程。 然而,此次暂停并不代表债务问题得以消弭无形,一旦侦测到债务人拥有新的可供执行的资产,债权人有权在任意时间提出申请以重新启动执行程序。 同时,债务人自身亦应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事务处理,如实公开其个人财务状况。 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有债务人试图隐匿或转移资产,将有可能受到法律的严肃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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