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期限未到还未还款能不能起诉他人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契约所规定之偿还期限未至,通常情况下不应启动司法程序来请求对方提前偿付,然而如出现特定情势,则身为债权人依然具备发起诉讼的权利。
具体而言,倘若债务人坚决否认或者其实际行为暗示其不愿履行还款义务,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便可依法采取行动。 从法律视角分析,借款契约中已明确约定了偿还期限,因此在该期限尚未届满之际,债权人的债权尚处于未到期状态。 然而,若有充足证据显示债务人的经营状况急剧恶化、恶意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规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等可能导致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形,那么作为债权人便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向法庭提出诉讼以求提前收回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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