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不够偿还怎么办理手续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债务无法完全清偿之时,首要的任务是与债权人展开积极主动的交流和磋商谈判。
这就需要债务人必须秉持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向债权人详细阐述自己的财务状况,同时明确表示愿意竭尽全力去履行债务责任。 若双方最终能达成共识,便可签署债务重组协议,比如通过延长还款期限、降低利息、分阶段还款等多种方式来妥善处理债务问题。 然而,若协商未能取得理想效果,债权人可能会选择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索债务。 在此情况下,债务人应当积极应对诉讼,向法庭陈述自身的经济状况以及还款意愿。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债权债务即告终止: (1)债务已得到全面履行; (2)债务得以相互抵消; (3)债务人依照法定程序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宣布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归属于同一主体; (6)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此外,合同解除后,其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亦随之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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