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对公司债务人无法完全承担债务责任的情况下,首要任务便是对他们的全部财富状况以及财务状况进行深度且细致的调查和审查。
假如该债务人尚有一定数量的资产存在,那么债权人便可通过向当地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的方式,来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在此种情形之下,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的明确规定:倘若债务人未能积极行使其所拥有的债权或与其债权密切相关的从属权利,从而对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造成了实质性的阻碍,那么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相关权利进行行使,但需注意的是,此类权利仅限于债务人本身所有。 而在代位权的行使过程中,其范围应当严格限制在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之内。 此外,若债务人存在明显的无偿转让财产、以极不合理的低廉价格出售财产或是主动放弃债权等行为,严重损害到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那么债权人同样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上述不当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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