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没有能力偿还怎么办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债务人在无力偿付债务的情况下,首先应当积极主动地与债权人进行充分的沟通,足以展现其面临的困境及还款诚意。
从法律视角出发,此种状况很可能会引发某些法律程序。 若债权人选择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索债务,那么法院便可能会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展开深入调查并实施强制执行。 然而,若债务人确实无法提供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则可能会暂时终止执行程序,直至债务人具备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行恢复执行。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均须严格履行。 如有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亦或由审判员将案件移交执行员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