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保全内容有哪些方面的内容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合同保全措施,主要包含两个重要内容,即债权人的代位权以及撤销权。
首先,债权人的代位权意在保证债权人权益不受损。 通俗地讲,当债务人因怠于行驶其对第三方所拥有的权利,从而有可能对债权人的债权构成威胁时,债权人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替代债务人,直接向第三方主张相关权利。 其次,债权人撤销权旨在防止债务人通过不当手段达到变相减少其财产的目的,进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具体而言,当债务人实施了可能导致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并对债权人的债权产生实质性影响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对此类行为进行审查,若确认其违法性,则可依法撤销。 例如,如果债务人主动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其财产,给债权人带来实际损失,那么债权人就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上述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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