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于催收机构是否有权通过电话与债务人的配偶或亲属进行沟通的问题,我们必须在了解相关详细情况后才能作出确切的法律判断。
如果该催收行为仅限于寻找并获取债务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与其取得积极对话,亦或是通过合适渠道向其传达应还债款的通知,且在此过程中并未涉及威胁、恐吓、诽谤以及其他不当言辞和行动,那么此类操作或许尚未触犯法律法规。
然而,若催收机构持续性地骚扰债务人的家人,运用过激的言辞或行为对他们施加经济上、心理上以及精神上的巨大压力,甚或将债务人的私人信息透露给其家人,那么这种行为无疑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每一位自然人都依法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