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异地人员拖欠债务不予归还,债权人可依据法律规定向被告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倘若被告户籍与实际经常居住地不符,债权人有权向被告实际经常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法院主张其权益。 若案件牵涉到多位被告,且各方当事人的户籍或经常居所分别处于不同的人民法院辖区内,则各该人民法院均具备审判权。 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自主选择一家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期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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