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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钱16年不还怎样起诉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诉讼时效,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其法定时长为三年,自当事人得知或应该知悉其权益受损及责任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若逾期超过20年,则人民法院有权拒绝予以保护,但在此类情况下,人民法院亦可依据申请人的书面请求,决定适当延长诉讼时效。
针对阁下所咨询的问题,倘若该借款事项于16年前发生,并且在这期间,债权人均未采取任何法律手段进行债务追偿,那么按照上述规定,很可能诉讼时效已然失效。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此16年内,债权人有过向债务人追索欠款的举措,或者债务人曾在此期间主动对该笔债务进行确认,那么诉讼时效便可能发生中断,从而使诉讼时效时期得以重新计算。
若债权人有意提起诉讼,首要任务便是明确诉讼时效是否已届满。
若诉讼时效尚未结束,债权人即可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责任。
反之,若诉讼时效已过,债权人可能需通过提供证据证明诉讼时效期间存在中断的情况,或者寻求其他法律途径以获取相应的救济。
总而言之,对于债权人来说,应尽早采取措施,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限而导致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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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