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定虚构债务的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虚假债务之事实主要涵盖但不仅限于如下方面:
1.证据缺陷显著: 即债权人难以提供充足有力之证据以证实所述债务关系的确凿存在,抑或是所提交之证据存在显而易见之纰漏。 2.交易过程不合逻辑: 即债务人与其他主体之间达成的交易款项、条件及其他细节呈现出极度非理性现象,严重背离行业规范、商业习惯乃至常识性逻辑思维。 3.相对人知晓内情: 即债务人的相关交易对方明确了解或理应察觉到债务人虚构债务的行为,且此种行为的目的在于规避债务责任或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4.对债权实现构成实质性阻碍: 即债务人的行为直接导致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受到重大影响,例如通过虚构债务手段来减少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等情况。 5.恶意行为明显: 即债务人明知其行为将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却依然故意实施此类行为。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以及第五百三十八条的相关法律条款,若债务人通过虚构债务等手法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产生实质性影响,且相关交易对方已知晓或应当知晓此种情况,则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不当行为。 这就意味着,若债务人虚构债务的行为得到确认,债权人便有权利依照法律程序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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