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借条到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已进入借据的法定诉讼期间的限期,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的明文规定,作为欠债人有权利拒绝偿还到期债务。
这就意味着,倘若债权人欲通过法律手段追索债务,他们必须在法定诉讼期间内启动诉讼程序或者提交仲裁申请。
一旦超出此期限,债务人便有权拒绝履行债务,且法院通常会采纳债务人的抗辩理由。
然而,若在法定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所列举的阻碍因素,使得债权人无法行使其请求权,那么法定诉讼期间将会暂时停止。
暂停的时间将从阻碍因素消除之日起再过六个月后开始重新计算。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明确规定了法定诉讼期间中断的情况,例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债务清偿请求、义务人同意进行债务偿还、权利人启动诉讼程序或是提交仲裁申请等等。
一旦在法定诉讼期间内出现以上这些能够造成法定诉讼期间中断的事项,法定诉讼期间将会重新开始计算。
总之,如果借据的法定诉讼期间已经结束,那么债权人通过法律手段追索债务的可能性或许将大打折扣,除非在此期间出现法定诉讼期间中断或暂停的特殊情况。
总之,债权人若希望在法定诉讼期间结束后仍能积极追索债务,他们需要寻求其他可行的解决路径,如与债务人协力协商解决方案,或是寻求其他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3 8:5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