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两年后就无效了吗法律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除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外,诉讼时效期间通常设定为三年。
这就表明,假若借据上的债权人在首次感知或者理应已经知晓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以及债务人违约责任明确之日开始算起的三年内既没有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诉,那么该债权人的债权可能会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无法获得人民法院的法律保护。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自债权人合法权益最终被损害日开始计算,若超过二十年时长,人们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债权人书面提出申请且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方可决定适当延长其维权期限。 因此,借据本身并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过早失效。 其效力的维持与否完全依赖于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是否积极行使了诉权。 假如债权人能够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发起诉讼程序,那么借据仍然具备法律效力。 反之,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虽然债权人可能因此失去通过法院强制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权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借据本身已经失去其效力,唯独是债权人的相应法律权利可能无法借助法院之力予以实施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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